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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只干海马闯关落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钱卫华
近万只干海马闯关落网

    
       海关工作人员查看查获的干海马。本报通讯员雷虹摄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通讯员张鹏)一堆堆像干草一样的棕黄色卷曲物塞满了4个大行李包,这些全是干海马。北京海关昨天透露,首都机场海关近日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截获近万只干海马,共计131.7公斤。这是近年来全国海关查获的最大的一起海马走私案。这批“货物”是由两名中国籍旅客从埃及开罗携带进境的。

  据介绍,海关工作人员是在3号航站楼海关旅检现场发现像干草一样的“嫌疑”物的,“货主”未向海关申报,工作人员打开行李包,里面涌出浓重的腥臭味,仔细检查认出这些棕黄色卷曲物竟是干海马,4个大行李包内足足装了近万只干海马,重量共计131.7公斤。经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初步鉴定,这批海马被认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属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

  海马因其具有强身健体、舒筋活络、消炎止痛、镇静安神等药用功能,向来被认为是一种名贵药材,素有“北方人参,南方海马”的美称。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海马的年交易量在2000多万只以上,

  虽然我国山东、江苏、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有产,但由于产量有限、供需不平衡等原因,历年均需进口予以弥补。尽管海马是我国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但由于其价格逐年上升,利润空间巨大,所以部分旅客仍旧铤而走险携带大批海马入境。

  目前,该案已移交北京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链接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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