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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发布
发布时间:2008-09-20 进入论坛  

 

违规涨价

  最高罚款100万元

  告诫函特别说明,乳品经营者如果违反《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须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本报记者 刘浏

  国家质检总局:乳制品须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记者18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18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乳制品及相关食品中三聚氰胺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实施应急管理期间驻厂监管员签字放行制度。要在所有的乳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员,监管员要严格监督企业检验进厂原料,严格监督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监督企业对产品批批检验,严把产品出厂关。所有的乳制品,必须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每一批经检验合格的乳制品必须经监管员签字后,方可出厂销售。经监管员签字后出厂销售的乳制品如被检出含有毒有害物质,要严肃追究监管员的责任。

  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要落实好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制度。要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和相关专家,对乳制品及相关食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要严格落实进出口产品批批检验制度。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应急检测优先保障制度、落实好地方两局的执法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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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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