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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鳄鱼虽凶猛 仍被盗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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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11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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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是凶猛,但几个月下来不见了83条。原来小偷另有高招,用电击晕,然后用编织袋装车四处转卖。昨日,高明法院一审判决,唐某等6人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销赃罪分别获刑。
案发:83条鳄鱼不翼而飞
据了解,去年7月,高明警方接杨和一农牧公司报案,该公司养殖场工作人员在检查鱼塘养殖情况时,发现不知从何时起被人盗走鳄鱼83条,每条重达100多斤,损失价值100多万元。
这时,杨和派出所民警提供的一条线索引起了专案组注意:2006年6月,派出所从该养殖场抓获一名盗窃鳄鱼的嫌疑人陶某,由于盗窃未遂,被教育后释放了。
通过跟踪、调查,民警发现陶某经常让一名张姓的顺德司机帮忙运送一些东西到广州水产批发市场。当年7月21日,张某回到南海九江的出租屋,专案组马上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同时带回的还有一个叫“老鼠安”的男子。
经审讯,张某交代,他曾多次帮助陶某等人运输鳄鱼,具体数量已经记不清楚了。张某还供述“老鼠安”也曾多次参与盗窃鳄鱼。“老鼠安”真名瞿某,据其交代,自2005年5月开始,他就伙同“狗比”、“老军”等一起到某养殖场盗窃鳄鱼。
专案组民警根据这些线索,分别于当年7月24日、26日将“狗比”何某、“老军”唐某抓获归案。27日,2名销赃嫌疑人何某开、钟某华也相继落网。
庭审:自制电鱼机狂盗鳄鱼
近日,高明区检察院依法对疑犯何某、唐某、瞿某、张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何某开、钟某华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提起公诉。
庭审中,法院查明,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何某经密谋,伙同唐某、瞿某等人,由被告人张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接载,先后3次窜至高明区杨和镇某农牧有限公司鱼塘,使用自制的电鱼机,将该公司驯养繁殖的湾鳄和暹罗鳄(均属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电晕。再用绳子、纤维袋将鳄鱼绑定,用小型面包车运至广州销赃。
昨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某等4人各入狱1年~2年,转移销赃的何某等2人被处以缓刑,并各处罚金2000余元。记者张跃鹏通讯员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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