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会员注册| 会员登录
首页 企业名录 商业信息 食品展会 行业资讯 商务指南 商贸助手
首页 | 行业分类 | 市场评论 | 热点新闻 | 物流动态 | 统计数据 | 展会动态 | 政策法规 | 企业新闻 | 专题 |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行业资讯>政策法规>国内法律法规>文章内容
我国将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08-10-10 进入论坛  

    在“三鹿问题奶粉”事件被媒体曝光一个月后,国务院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乳制品行业还存在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一些企业诚信缺失,市场监管存在缺位,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保证乳品质量安全,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据介绍,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提出严格要求。条例规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监管部门对乳品要定期监督抽查,公布举报方式和监管信息,并建立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政府、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据介绍,条例对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另外,条例特别加强了对婴幼儿奶粉生产环节的监管,规定生产婴幼儿奶粉不得添加任何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物质;婴幼儿奶粉出厂前应当检测营养成分,并详细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且,只要发现乳制品存在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或者生长发育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召回,销售者必须立即停止销售。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王亦君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35-2122163
 
  行 业 分 类
·粮食类 ·水产品
·肉禽蛋 ·蔬菜类
·水果类 ·淀粉类
·油料 ·茶叶类
·调味品 ·饮料类
·酒类 ·乳制品
·保健食品 ·休闲食品
·糖类 ·烘焙食品
·食品包装 ·方便食品
·速冻食品 ·食品机械
·食品添加剂 ·餐饮
·罐头类 ·香烟类
·农业其它 ·食品其它
  推 荐 文 章
·外贸不乐观 商务部将出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
·销售或进口食用油的增值税税率
·我国酝酿出台首部粽子国标
·新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本月起实
·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抑制粮价涨势 财政部将黄豆进
·中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
·“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采访记
·腐乳调味料新行业标准将于11月
  相 关 文 章
·加强生鲜乳收购的监督管理 市场
·国家实行婴幼儿奶粉召回、退市特
·新《蜂王浆》国家标准:不得人为
·明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确定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
·明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确定
·国家实行婴幼儿奶粉召回特别制度
·质检总局发布三聚氰胺检测国标
·卫生部等部门:乳制品中三聚氰胺
·国务院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
·产茶大国推首个出口国际标准
·蒜氨酸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热 点 文 章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10月1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黑龙江省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
·卫生部对保健食品说明书的规范要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蜂蜜卫生管理办法
·办理2008年豆油、菜子油和棕榈油
·国家允许食品加工使用的添加剂范
·申办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QS)企业
·对塑料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QS实
·《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国家
·立法关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吃啥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版权声明 诚征英才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网管
管理员信箱:foodwelcome@126.com 站长QQ:95709740 电话:0535-2122193
食品商贸网 版权所有 © 2001-2008 foodmate.com 请与我们联系
鲁ICP备07010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