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业界传出泸州佳冠酒业生产的飞仙牌诸葛酿无证且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进行非法生产,引起白酒业轩然大波。日前,该事件已水落石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记者证实了飞仙诸葛酿拥有合法的委托加工手续,并非无证生产或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
缺少备案手续起风波
去年底,东莞市质监部门接到举报,称东莞麟昌酒业所经销的由佳冠酒业生产的飞仙诸葛酿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生产,随即展开调查。记者收到该消息后,也向企业及质监部门进行了调查采访。泸州佳冠酒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佳冠酒业所生产的飞仙牌诸葛酿白酒系列过去一直委托泸州华明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院酒王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加工。按照规定,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均需到所在地市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由于公司办事人员的工作疏漏,与华明酒业委托加工业务后,未及时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备案,而与院酒王酒业的加工业务则办理了备案,手续齐全。
佳冠酒业相关人士表示,就在公司的办事人员正开始着手办理华明酒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备案事宜时,东莞方面的质监部门突然接到了称该公司冒用生产许可证的举报,“这是竞争对手所为,目的是在春节销售旺季时打击对手。”该人士表示。
两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明情况后,2008年1月17日,四川省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泸州佳冠酒业有限公司、泸州院酒王酒业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补齐备案手续。
手续补齐事件平息
东莞麟昌酒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四川省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通知书后,泸州佳冠酒业和泸州华明酒业都各自迅速到所在地市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办理了备案手续,目前一切手续齐全。记者随后即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求证,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出示了一份由该局2008年2月18日开出的证明,上显示:“泸州佳冠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泸州华明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院酒王酒业有限公司为其加工生产白酒,并根据条令条例规定办理了食品委托加工备案。”
“该事件对我们也是个教育,今后企业将严抓管理,各个环节都不容忽视,只有高度规范,企业才能高速发展。” 泸州佳冠酒业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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