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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镇江香醋知识产权诉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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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2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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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江苏恒顺集团打假办获悉,镇江市醋业协会起诉宿迁市味美调味品厂侵犯镇江香(陈)醋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受理。据悉,这是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自去年注册成功后的首起诉讼案。
去年10月,镇江市醋业协会协助宿迁市工商部门在宿迁市味美调味品厂内查获假冒镇江香(陈)醋105箱,并查获大量假冒镇江香(陈)醋标识,工商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为加大对制售假者的打击,依照商标法的规定,镇江市醋业协会对该厂进行起诉,要求其登报道歉,并赔偿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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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董 民 李美兵 万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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