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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渔业”当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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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28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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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音读“亮”)子”是我国东北特有的一种冬季捕鱼工具,属陷阱类、建网箔筌型、起落式大型定置渔具。在气温偏低的黑龙江、吉林等省曾被广泛使用,其捕捞产量曾占黑、吉两省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左右。由于使用“梁子”从事捕鱼生产,具有用工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产量高而集中,且易于鲜销和运输等特点,从一开始就被渔业生产者所青睐,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独特的“梁子渔业”。
我国北方的“梁子”与南方的“簖”有许多相同的地方,都是以阻断鱼类洄游通道从而将鱼捕获。只不过二者在构造和使用时间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南方的“簖”可常年作业,而北方的“梁子”则多在冬季生产。尽管我国北方“梁子”的出现,比起南方的“簖”迟了1300多年,但对于渔业开发较晚的北方来说,“梁子渔业”也算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渔业。
据史料记载:公元1690年,山东省平度县人邓氏移居东北嫩江流域后,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小河汊里集聚了许多鱼,于是割柳条编箔,将河沟扎住,只能走水而不能跑鱼,到了冬季结冰后再开个口子,将剩余的水连同被挡住的鱼一同放了出来,收获颇丰。此后,人们便开始效仿邓氏的办法,在夏、秋季节江河涨水时,将编好的箔竖在河汊或湖泊的入江口,挡住鱼类去路。待至冬季,再进行捕获。此种生产活动多集中在当年10月中旬至翌年1月下旬之间。后来,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将“春修、夏扎、秋守、冬放”总结为“梁子”捕鱼的四大生产环节。所谓春修是指每年4月开始对“梁子”及围堤、墙堑的修整;夏扎是指汛期到来后,在相应的位置扎上“梁子”;秋守就是当“梁子”扎上后,要守住“梁子”,防止偷鱼、盗鱼和跑鱼;冬放就是指放“梁子”,是一年一度的收获季节,多在冬季气温最低时期的夜间进行(根据鱼类习性,每天夜晚出鱼较多)。
自邓氏开创“梁子”捕鱼法后,很快传播到东北黑龙江支流以及嫩江、松花江、牡丹江等流域,到公元1736年~1795年,“梁子渔业”的发展进入了全盛时期。闻名遐迩的原吉林省的月亮泡“梁子”,始建于公元1740年,抗战胜利后,月亮泡“梁子”收归国有,渔工群情振奋,生产热情高涨,伴随设备的改造和技术的革新,月亮泡“梁子”的高产捷报频传,在1953年冬创下一夜产鱼17.5万公斤的纪录后,1957年冬,又创下一夜产鱼22.5万公斤的历史新高。月亮泡“梁子”每年仅有三四个月的捕鱼期,产鱼曾高达250万公斤~300万公斤,而且渔获个体大小整齐,品质上乘,不仅丰富了国内市场,而且还出口海外。
随着时代的变迁,“梁子”捕鱼法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不仅将柳条扎箔改为竹杆扎箔,而且将利用自然地形扎“梁子”改为在“梁子”周围修筑围堤、墙堑(用土堆成矮堤),以使“梁子”能存住更多的水,扎住更多的鱼。同时,根据市场需求,“梁子渔业”的经营者还合理调控“箔缝”和“囤眼”尺寸等,以确保渔货的质量。为了维护自身的渔业权益及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经营者还制定了一些“行规”,诸如:“梁子”“扎后、放前”不允许其他渔业者进入“梁子”范围内自由捕捞等等,其中有些还被当地政府纳入地方渔业法规,由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故而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维系和促进了“梁子渔业”的不断发展。
我国北方“梁子渔业”的发展曾为丰富国内外水产品市场供应做出过较大的贡献,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对“以鱼补歉”,缓解粮食及副食品短缺,防止肝病蔓延,更是功不可没。但是由于自然环境的变迁,加之由于酷渔滥捕而导致渔业资源的衰退,“梁子渔业”在度过了他的黄金时代后,就逐步走向低谷。
由于“梁子”构造上的缺陷,严重地影响了鱼类资源的繁殖保护。渔业专家们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对“梁子”的不合理结构进行改造,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迟迟没能予以实施。直至上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大批水利工程的兴建,加之天旱缺水等原因,导致了江河渔业生态环境的剧烈变迁,渔业资源严重衰退,从事“梁子渔业”的经营者们陷入了“越是没鱼越是加大捕捞强度,越加大捕捞强度越是没鱼可捕”恶性循环的怪圈中。他们为了生计甚至置渔业法规而不顾,不管大小,见鱼就捕,就连虾米也不会轻易放过,更不要说还遵守“梁子”的“箔缝”、“囤眼”尺寸大小等规定。完全走了样的“梁子”,其原有的优越性也就荡然无存了。目前,我国北方从事“梁子渔业”的生产单位急剧减少,其渔获量占总渔获量的比重也显著下降,以吉林省为例,上世纪50年代全省共有“梁子”221处,到80年代减至85处,目前已不足40处,仅是上世纪50年代的18%。其渔获量占总捕捞产量的比重也由过去的60%下降到5%~10%左右,且多系低质杂鱼。
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理念的指导下,为坚持贯彻执行“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彻底摆脱渔业生产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目前已有许多“梁子”被改造成了养殖场,而且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如今的“梁子”已是今非昔比,不仅失去了昔日的光环,而且因其已蜕变成了破坏渔业资源的有害渔具,与当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已是格格不入。
为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限制、取缔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北方的“梁子渔业”在经历了长达300余年的兴衰史后,“寿终正寝”也在情理之中。面对目前已步入风烛残年的“梁子渔业”,在维护渔业者合法权益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对其进行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造。因为随着渔业生态环境的变化,“梁子渔业”赖以依存的条件已经丧失,唯一的出路就是把现存的并具有一定养鱼条件的“梁子”改造成养殖场,坚持走“以养为主”的道路。为加速和鼓励对现存“梁子”的改造,建议政府出台必要的渔民转产转业的扶持政策和一定的资金支助。
“梁子渔业”做为我国北方古老的传统渔业,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还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应当做为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开展以“梁子渔业”为内容的观光、旅游渔业,不但有助于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渔民收入,而且也可以使其光辉的古老文化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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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渔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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