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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中国控烟产品为何“墙里开花墙外香”
发布时间:2008-02-04 进入论坛  

     卫生部2006年即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如烟”进行了安全检测,但时至今日也未正式公布结果,成为一桩“悬案”。相应地,“如烟”在需求旺盛的国内市场上销售额急剧萎缩。反观其国际市场,却出人意料地蓬勃发展。

  北京“的哥”老范有着20年烟龄,每次送完乘客,他都会找个地方抽上一支过过瘾。但最近,他开始为戒烟犯愁了。“这奥运会马上要开了,公司也下了‘最后通牒’,咱不是没觉悟,也不是不怕罚,可这烟瘾又不是说戒就能戒得掉的,着急啊!”老范告诉记者,其实他早在两个月前就开始戒烟了,吃过戒烟灵、贴过戒烟贴,但都没用。所以,他现在逢人就打听管用的戒烟产品。

  “管用的戒烟产品”——在刚性的法律与苍白的说教之间,究竟能否成为温和而不失有效的第三种手段,来帮助实现控烟的目标呢?

  “如烟”之殇

  在众多控烟产品中,若仅以市场人气来衡量,假如没有一年多前的那场风波,“如烟”或许能够给出答案。

  据控烟专家张义芳教授介绍,包括引进的控烟产品在内,十余年来中国没有一种控烟产品销售额过亿元。唯一表现好的也就是深陷是非漩涡中的“如烟”。

  2006年,《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的第一年,被称为控烟战场的第一场“遭遇战”,竟因一种控烟产品而起。

  据了解,早在2006年1月,正值“如烟”发展的黄金时期,烟草专卖局就给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函,对“如烟”提出质疑。“因为它大量做广告。”烟草专卖局有关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另外,尼古丁是剧毒化学品。”

  随之从当年3月开始,对“如烟”身份的质疑声便越来越强。2006年4月13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等6个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门讨论“如烟”的监管问题。会议决定,由卫生部负责对“如烟”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

  然而,检测尚未得出结论,烟草专卖局便急急忙忙走上前台。烟草专卖局先是提出应修订《烟草专卖法》,将“如烟”这样的产品纳入该局管理;此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明确指出“如烟”有害,并且直接反对销售“如烟”。

  2006年底,由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的“如烟”安全检测结果尚未正式公布,便有媒体捅出——无毒。

  戏剧化的是,卫生部对这一结果既不否认,也不肯定,而是出人意料的保持缄默。时至今日,也没有正式对外公布该检测结果。

  “有人质疑,无人澄清。”赛波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苗楠这样评价。他告诉记者:“有关领导对我说,中国的惯例是,如果一种产品出了问题,相关部门都会出来查你,现在又没人查你们,还是抓住机会好好发展吧。”

  然而,对“如烟”而言,这场风波是灾难性的。“2007年国内市场上几乎没有销售。”苗楠说。

  幸运的是,“墙里开花墙外香”。据苗楠介绍,由于发达国家对“如烟”所采用的“尼古丁替代疗法”充分了解和普遍接受,所以“如烟”的海外市场一直稳中有升,2007年销售额约1000万美元,合同额超过3000万美元。

  遗憾的是,对“如烟事件”本身反应强烈的公众,却忽略了事件背后的控烟难题。

  利益之争

  同源远流长的烟草危害相比,控烟产品的发展不过短短十数年。同烟草一吸上瘾、如影随形的巨大危害相比,控烟产品在接受难度上要远远大于烟草。

  但是,即使证明了其安全性,以“如烟”为代表的诸多控烟产品,在中国的命运又能如何?能像国外一样作为烟草替代品自由销售吗?似乎并不乐观。

  多位控烟专家均认为,对于控烟产品的管理是健康问题,其生产和市场推广都应当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官员却认为:“如果他是烟草替代品,那就应该和香烟一样受到烟草专卖法的管理。”

  一位控烟专家则针锋相对的表示:“控烟产品只要安全,就应该可以卖,并作为一般商品受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这位专家认为,不应该将“如烟”纳入烟草专卖法管理。他还指出,烟草专卖局此举实际上是为了保证其卷烟的销售市场。

  但是,戒烟产品众多,为什么只有“如烟”引起烟草专卖局如此强烈的反对?

  如烟科技副总裁宋小海告诉记者,“如烟”于2005年初上市,此后凭借强大的广告攻势迅速崛起。尽管期间舆论的评价毁誉参半,但到2006年1月,“如烟”已经达到7000万元的月销售额。

  面对争夺市场的质疑,一位烟草专卖局官员回应说:“我们决不是为了利益,而是为消费者考虑。”如果仅仅比较经济效益,烟草行业似乎确实犯不着与“如烟”“较劲”:2007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3880亿元。

  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如烟”目前的销售额尚无法与整个烟草行业相比,但它对烟草行业的威胁不只是争夺仅占烟民群体2%的决心戒烟者而已,而是全体近4亿烟民——“如烟”与市场上的戒烟产品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形状与口感与香烟最为接近。而且,“如烟”的成功无疑会刺激整个控烟产品行业“群舞”,这才是烟草行业最不愿看到的。显然,烟草行业并不愿意这个利润丰厚的领域被一个个“搅局者”分食。

  体制之困

  有控烟专家指出,“如烟事件”折射出的,是整个中国控烟体制的窘境。

  国家控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控烟办是卫生部领导下的国家级烟草危害控制专业机构,但平时只负责宣传、教育等层面的工作,并没有对戒烟产品的监管权限,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普通人远离烟草,促使吸烟者主动戒烟。这种状态,显然无法破解目前我国控烟工作的难题。

  “我国关于控烟的法律非常滞后,只是在《烟草专卖法》第五章18至19节有控烟的内容,而这就成为某些部门的借口,不再继续立法。事实上,控烟的内容放在烟草专卖法也有些不伦不类。《烟草专卖法》成了掩护,使真正的控烟法出不来。”张义芳教授指出。

  因此,中国控烟工作长期以来被寄望于国家烟草专卖局。

  “让国家烟草专卖局来执行控烟,就好比老子打儿子,虚张声势。” 一位控烟专家这样评价。与国际上相比,中国的烟草行业有着相当特殊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身兼政府部门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种身份——集管理者与经营者为一体。中国烟草总公司更是中国目前唯一的烟草企业,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都高度统一。这也使得中国政府在烟草控制政策方面面临无法回避的尴尬处境。换句话说,即履行控烟职能的政府部门,是烟草企业的“婆家”,其更注重的职能,是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世界各国,烟草和政府都是对立的两极,因为烟草企业都是私营企业。但中国的烟草企业都是国有企业,而且还是中央企业。”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司一位官员曾这样表示,“对内来讲,我们是控烟的,这点是肯定的;但对外来讲,烟草业的利益也是国家利益。”

  “保护人民的健康更是国家利益!”一位控烟专家强调,“中国控烟出现的尴尬局面,根子上在于缺少一支主导控烟的强势力量,甚至没有一个明确负责的独立机构,更不要说配套的法律法规、资金了。”

  该专家还表示:“‘如烟事件’传递出的信息就是,控烟产品的龙头都被压制了,谁还敢再涉足这个领域!”
   
  来源::市场报
作者:张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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