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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走私香烟逾20亿元
发布时间:2008-08-29 进入论坛  

     本报讯 深圳海关昨日透露,在广东及福建海域3年走私香烟20.8亿元的特大走私团伙近日一审获判。主犯卢某被判处死刑,蔡某、林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等16人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不等。

  走私团伙向村民集资

  以卢某为首的走私团伙以股份制形式向海边村民集资,并承诺有60%的收益,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

  该走私团伙通过大型机动船将香烟从菲律宾运到广东、福建沿海,然后过驳到小铁壳船上,最后冲滩上岸。然后走私团伙成员便挨家挨户以点名的方式组织村民到海边搬货并进行登记。接到活后,村民们分别穿上红、黄两种颜色的马甲以示区别,穿红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船上将货物搬到岸上,穿黄色马甲的村民负责从岸边将走私香烟搬到车上。

  在走私香烟上岸后,卢某等人立即组织人马将其运送到汕头、苏州等国内买家指定的地点,实现零库存。整个过程完成后,再给参与搬运的村民发放“工资”。

  海关总署部署抓捕行动

  2006年1月初,警方获知卢某等团伙成员将要在深圳聚集,一方面是走私香烟赚了不少钱,年底要庆功并准备分红,另一方面是商讨下一步的合作计划。

  海关总署缉私局立即在深圳、厦门、汕头、苏州四地部署警力,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收网方案。此次行动在深圳控制涉案人员31名,在厦门抓获32名涉案人员,在苏州抓获4名涉案人员,在汕头抓获涉案人员2名,该团伙主要成员被控制。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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