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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方的一种证明文件。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关税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出具原产地证书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普惠制受惠国授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是使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
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税,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等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在我国,是证明中国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货物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得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
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享受互惠的、减免关税的凭证。如曼谷协定产地证、英联邦特惠税产地证、北美自由贸易区产地证等。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是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如蘑菇罐头产地证、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三、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一国政府为确定货物原产地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及一般执行的行政决定。原产地规则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证明。
四、普遍优惠制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五、普惠制的目标
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六、普惠制的作用
普惠制作为一项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国际关税政策,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 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二) 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
(三) 有利于加速我国出口产品国产化程度的提高;
(四) 可以促进我国旅游零售商品的销售增长,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五) 在我国出展中节约税金,促进国际交流。
七、普惠制给惠国
目前,世界上有32个普惠制给惠国它们是欧盟15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瑞士、挪威、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和美国。除匈牙利、保加利亚和美国外,其他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八、普惠制原产地规则
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是各给惠国关于受惠国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必备的条件的规定,是普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为了确保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仅给予在发展中国家生产、收获和制造,并从发展中国家出运的产品,各给惠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原产地规则,用以衡量受惠国的出口产品是否可以取得普惠制的原产地资格。
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和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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