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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机构可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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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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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根据1992年2月28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并于199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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