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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和认监委联合发布六项检测方法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1  
7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国际上首批针对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种危险物的指令》(ROHS指令)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这些标准将于明年1月18日起实施。会上同时公布了18个承担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名单。国家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出席会议并讲话,检验监管司副司长山巍主持了会议。

  2003年1月27日,欧盟通过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种危险物的指令》(ROHS指令)和《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一方面承担回收处理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求在这些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6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WEEE指令从2005年8月13日正式实施,RoHS指令从2006年7月1日实施。这两个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

  为此,今年5月,由深圳检验检疫局起草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成功地进行了验证试验,并通过专家鉴定,成为国际上首批发布的有关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标准。他们针对6种受限物质,分别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HPLC法和GC-MS法。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兆彬表示,这些标准的发布,将影响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的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我国企业出口欧盟,并规范我国的检测工作。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质检总局和认监委正在进一步抓紧研制电子电气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通用要求、样品拆分、符合性评价等标准,补充和完善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系列标准,并已安排开发研制有毒有害重金属检测和有毒有害有机物检测的新方法,拓展检测仪器的适用范围,以满足不同生产企业、检测实验室对检测技术、方法和目的的需求。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在会上表示,从2006年7月1日实施的RoHS指令冲击的不仅是电子电气行业,还涉及到上游产品原材料的供应商,受该指令冲击的不仅是我们的有自主品牌的企业,还有给他人定牌生产的企业。为有效对该指令,质检总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法规,主动提升我国电子电气全行业以及上游行业的生产制造水平,真正跨越欧盟指令,同时保护我国的环境;二是积极进行技术准备,在标准、检测技术、替代技术等多个领域开展研究;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做好检测服务工作,帮助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欧盟的沟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为中国企业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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