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会员注册| 商贸通服务 | 会员登录
首页 企业名录 商业信息 行业资讯 商务指南 食品论坛 商贸助手
  商务指南资讯分类 | 商务文本 | 商贸知识 | 报关指南 | 商检指南 | 行业标准 | 案例分析
当前位置:主页>报关指南>流程>文章内容
海关对申报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收藏] [推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进口报关流程(公共保税库入库)
·外贸出口单证流程
·如果到备案地以外的海关报关如何
·核销单核销以后,如报关单已结关
·我国的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进口报关时,系统提示无舱单记录
·为什么必须用正本提单向海关申报
·如何缴纳税款?
·因为舱单的原因,报关单被退单时
·什么是“电子审单”?
·海关对货物的查验有哪些规定?
·收货人持凭正本提单、运单到船代
  相关文章
·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进口的货物
·货物到港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是否
·如果到备案地以外的海关报关如何
·向海关申报时,除提交进出口货物
·企业在报关时,为什么会出现因“
·什么是“电子审单”?
·为什么必须用正本提单向海关申报
·向海关报关时,为什么出现电脑退
·收货人持凭正本提单、运单到船代
·进口货物在海关征税放行后,发现
·因为舱单的原因,报关单被退单时
·如何缴纳税款?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版权声明 诚征英才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网管
管理员信箱:foodhelp@126.com QQ:59507766 电话:0535-2122193
食品商贸网 版权所有 © 2001-2008 foodmate.com 请与我们联系
鲁ICP备07010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