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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注册登记四大调整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5-15  
据天津海关有关人士介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将于 200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新《规定》有以下几方面的调整:一是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取消年审制度,实行换证制。新规定实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三年、报关企业两年换证办法,由集中办理调整为日常办理,企业按注册日期顺延两或三年换证,简化了手续;二是对专业报关企业取消限制,实行行政许可,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办理报关注册,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三是对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报关业务也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取消对其开展报关业务自行承揽、承运货物的限制;四是对报关单位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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