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不能带回国
|
|
来源:中国海关 作者:潘伟 发布时间:2008-03-14
|
|
象牙、乌木等工艺品因外观精美,颇受出国人员的欢迎,不少人会购买回来馈赠亲友,却在入境时被告知上述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属于禁止进口物品而被海关查扣。近日,温州海关在一入境旅客行李箱内查获一批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包括:象牙制作的手镯、非洲乌木制作的木雕大象、犀牛、非洲龟类制品等。海关方面表示,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的《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定,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到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该证明书查验放行。海关提醒出外经商、务工人员和出国人员,在购买当地土特产回国赠送亲友前,要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购买违禁物品,在进出境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能为非法牟利而有意为之,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 |
|
[ 收藏]
[ 推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
|